【應日系公告】岡山理科大學雙聯制實施辦法
致理科技大學應用日語學系與岡山理科大學經營學系雙學位學生甄選要點
一、為促進國際合作,培養學生之國際視野與國際競爭力,以鼓勵本系優秀學生赴國外優秀大學、 研究機構研修,特制定「致理科技大學應用日語學系與岡山理科大學經營學系雙學位學生甄選要點」(以下簡稱 「本要點」)。
二、甄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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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時必須在校且在學1學期(含)以上且二年級,惟轉學/轉系生在本校就讀至少1學期之在學學生方得申請。
- 於二年級第一學期結束前修滿60學分者。
- 符合畢業條件之語言能力標準者。
- 符合畢業條件之資訊能力標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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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須符合以下①、②條件
① 已完成畢業條件所要求之企業實習。如未完成,則須於6月30
日依系所指定方式替代之。
② 已修畢畢業條件所要求之學分課程。如未修畢,則須於6月30
日依系所指定方式替代之
- 6.學業、操行成績優良者(歷年學業與操行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 7.若有必要,須配合參與姊妹校分發所需之相關活動,含面談、面試…等,面談/面試結果將影響申請資格。
三、報名時須檢附以下資料:
- 留學申請表-附件1
- 日語能力檢定證照或成績證明。
- 資訊能力檢定證照或成績證明。
- 歷年成績表單(1個月內申請之歷年成績表單正本)。
- 歷年缺曠課紀錄(總平均超過25%以上者,不得申請)。
-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 切結書。
- 家長同意書(甄選通過後選填志願前提交)。
四、審查方法及標準:
以書面資料與面試審查,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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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方法 |
審查標準 |
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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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審查 |
1.日本語能力檢定證照 2.歷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3.歷年操行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4.歷年缺曠課紀錄。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限在學期間之紀錄)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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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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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五、留學申請之辦理期程為每學年下學期6月前。
九、學籍與相關事宜:
(一)雙學位就讀學期間有關學雜費之繳交規定依簽約學校之合約辦理。
(二)返國後之學分抵免悉依致理科技大學應用日語系之「致理科技大學應用日語系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辦理。
(三)役男於出國前,須由學務處函請各相關縣市兵役單位辦理役男出國手續。役男並應依規 定於出國前持核准公函及護照,前往兵役單位加蓋出境核准章。
(四)經甄選獲錄取為交換學生者,非因不可抗拒之重大變故,不得放棄或中輟交換學生資格, 一旦放棄今後將無法參加甄選。
(五)交換學生於取得入學許可後,須主動完成護照、簽證、住宿及選課申請等事宜。前往及返台之日程,由雙方學校協調之,未經許可不得任意變更。 (六)留學期間代表本校,需謹言慎行,並遵守以下規定,違者將依校規處置。
1. 確實遵守本校及留學學校之校規。
2. 與本系之留學輔導老師保持聯繫,定期提出留學生活報告。
3. 留學期間內無學校許可不得擅自短期回國或前往他國旅行。
(七)交換學生回國後,須繳交留學報告書至應日系系辦公室,並參加學校舉辦之交換學生留 學說明會,提供個人留學經驗心得報告。
(八)留學生如欲打工,出國前須先經過本系國際交流工作小組及留學學校許可。留學期間成績 不佳、出席狀況不良時,則須即刻停止打工。
(九)正式留學前為觀察期,錄取之學生若違反紀律,經過本系國際交流工作小組之決議,可 取消留學生之資格。
(十)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各交換學校之交換協議書辦理。
(十一)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