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同學,您好: 114學年第2學期日間學制學生期末考及扣考相關作業時程,請注意以下說明:
※扣考依據: 一、依據本校學則第八章第54條:學生修習科目曠課時數達全學期該科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 不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已參加者期末考試成績不予列計,該科學期成績以不及格計。
二、依據本校日間部學生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除身心調適假、生理假、喪假、產假、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及經專案核准之免扣考公假外,其餘假別皆列入扣考計算。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課務組承辦人:楊濰萍 分機 1204、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