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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日系】教育部辦理106年度沖繩縣政府公費留學獎學金甄試

教育部辦理106年度沖繩縣政府公費留學獎學金甄試

一、提供單位:沖繩縣政府。

二、名額:2名。

三、研修學校及獎助年限:可擇一在琉球大學、名櫻大學、沖繩國際大學或沖繩縣立藝術大學研修1年,期間自106年4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止。

四、報考資格:

  (一)不具日本國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全者。

  (二)大學以上畢業獲畢業證書可短期出國研修1年者。

  (三)年齡至106年4月1日未滿35歲者。

  (四)日本語能力測驗2級以上及格者。

  (五)符合本簡章、「 2017年度沖繩人子弟等留學生募集事項」及研修學校規定者。

  (六)留學期間能够盡力與沖繩縣民交流,並且積極參加沖繩縣主辦的交流活動者。

  (七)返國後,能够配合臺北的沖繩縣人會為沖繩縣與臺灣的交流做出貢獻者。

  (八)留學費用超出本獎學金時,有能力自行負擔者。

  (九)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者。

五、其他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有意願申請的同學,請於105年8月25日前繳交相關資料至應日系系辦公室(人文5樓K56),謝謝。

六、附件:甄選簡章2017年度沖繩人子弟等留學生募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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