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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106級以前入學學生須進行中級日語重補修者請注意!

  • 106級前入學者之應修科目表-中級日語原為3學分,自107級起修正為2學分。
  • 106級前入學者(含106級)若需進行重補修,請依照下列規定辦理(跨部重補修者須為4年級應屆畢業生或延修生)
  • 因校外/海外實習、留學者,請務必注意修課時間,若錯過修課期間可能導致延畢,請特別注意。

課程名稱

重補修方式

原分班班級

重補修課程搭配方式

中級日語

(3學分)

A

中級日語+日語綜合演練()

中級日語+日語綜合演練()(夜間部)

中級日語+日語綜合演練()

中級日語+日語綜合演練()(夜間部)

中級日語+新聞日語(日間部)

B

中級日語+日語聽講()

中級日語+新聞日語(日間部)

中級日語+日語聽解訓練(夜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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